近日,投资者索赔旋极信息300324实控人违披案件,法院再次组织开庭。目前,正等待下一步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前期已有股民索赔并获得一审胜诉。
2021年11月3日,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陈某涛先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恒生一号)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某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生一号是陈某涛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陈某涛享有恒生一号投资“旋极信息”的收益、承担损失,并拥有该部分“旋极信息”的表决权。陈某涛实质上通过恒生一号增持“旋极信息”,实际持有该部分股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28,046,1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6%,导致陈某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旋极信息”比例超过1%。陈某涛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陈某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中天涌慧)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某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天涌慧持股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1.69%,为陈某涛一致行动人。陈某涛持有徐州中天涌慧88.89%的股权。
少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9%,超过1%。陈某涛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陈某涛超比例减持“旋极信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法,北京监管局对其处罚10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预计本案索赔时效将于11月届满。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资料显示,旋极信息主营业务是面向国防军工的嵌入式系统测试产品及服务,电子元器件测试、筛选及可靠性保证服务,装备健康管理产品及服务,通信指挥产品;民用业务主要包括面向税务和金融等行业的信息安全和信息服务产品及平台;面向油气行业终端销售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面向新型数字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实施以及配套的智能设备与信息服务平台。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