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本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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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