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2024年9月18日融资净偿还1426.43万元;融资余额3.6亿元,较前一日下降3.82%值得关注的是,联创股份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年11月20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24年9月13日收盘时还继续持有联创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7日,联创股份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联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其中董事邵秀英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华安新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天眼查显示,联创股份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一家以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为主的企业。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