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ST银江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ST银江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十章退市中第10.3.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截至目前,上述退市风险警示事项暂未消除。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专项报告》。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1.97亿元,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在2024年9月28日前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风险警示中第9.4条第(五)项“向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第9.5条:“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值得关注的是,9月13日,*ST银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银江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银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