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整改工作。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对西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陕西证监局认为,西安银行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对该行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局同时对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西安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披露,西安银行2024年9月30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行表示已经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上述警示函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未来将更加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银行前身为西安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由西安市原4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西份比例为27.42%,为该行实际控制人。目前,该行已开设179家营业网点,员工数量3266人。该行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22亿元,同比增长5.77%;实现利润总额12.99亿元,同比下降5.51%。截至2024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4452.6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6.98亿元,不良贷款率1.72%,贷款拨备率2.93%,拨备覆盖率170.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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