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家人们,今天要聊的这件事,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多肽药物和小分子化药领域深耕的企业,最近摊上大事了!就在2024年10月23日,诺泰生物和它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而且,根据公司的自查,这次立案可能和2021年的技术转让有关!要知道,这家公司可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成立于2009年,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样的企业,怎么会和违法违规扯上关系呢?更让人惊讶的是,2022年4月28日,诺泰生物还发布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原来,2021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了0万元的扶持金,但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这笔钱被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影响了净利润1530万元现在,投资者们可要注意了!如果你在2024年10月23日之前买入了诺泰生物的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24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可能涉及到索赔条件。
当然,这个条件随着调查结果的公布可能会有所调整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是,投资需谨慎,信息披露真的很重要!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