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杉杉股份发布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4亿元,同比下降9.7%;完成归母净利润2321万元,同比下降98.1%;扣非归母净利润363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0月25日,杉杉股份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杉杉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股份超过30%;二、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9.84%股份。

杉杉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辽宁证监局备案。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杉杉股份在公告日不久前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68条,专利信息44条,著作权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7个。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

热点索赔案件



登录查询股票索赔进展

手机登录查询索赔进度

如没有收到验证码,请点这里重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