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0 日,国中水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10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44.69 万元,同比下降 26.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79 万元,同比下降 86.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6.66 万元,同比下降 95.29%。
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起逐步持有北京汇源重整持股平台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诸暨文盛汇 “)36.49% 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汇源 21.89% 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 < 股权交易意向协议 > 的议案》,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诸暨文盛汇股份,从而成为其控股股东及北京汇源的控股股东。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此次交易对手方为上海邕睿,为诸暨文盛汇的控股股东。经查询,粤民投慧桥捌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前保全,(案号:(2024)粤 0304 财保 858 号,保全金额 7999 万元);粤民投慧桥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前保全,(案号:(2024)粤 0304 财保 857 号,保全金额 5228.7 万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全部冻结了上海邕睿持有的诸暨文盛汇 52.47% 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83955.73 万元)。上海邕睿已对上述保全裁定和超额保全行为提起复议和执行异议,并将尽快解决相关事宜。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 10 月 7 日,国中水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国中水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综合考虑前述资金占用及利息均已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黑龙江证监局决定:(1)责令国中水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的罚款;(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3)对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4)对尹峻、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5)对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175 万元的罚款;(6)对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7)对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凡是在上市后到 2024 年 8 月 23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盘时持有国中水务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国中水务参与招投标项目 3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11 条,专利信息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