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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日海智能,证券代码:002313)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深圳中院对李琪、徐周等2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中,上述22名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为2,112.15万元(含部分原告变更诉请标的金额),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为1,014.65万元。
2024年1月2日,日海智能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深圳证监局认定,日海智能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向上市公司索赔。目前日海智能投资者索赔已获得一审胜诉,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需尽快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2年4月29日收盘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
END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