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福能东方股民索赔#福能东方索赔福能东方于2024年12月6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已被正式立案调查,众多股民已开始根据该信息登记索赔。
2024年12月9日,福能东方公告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 24 个月内,佛山控股集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佛山控股集团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在福能东方被立案调查,股价大跌时,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对稳定股价有一定好处当然,不论是可能因虚假陈述受损的股民还是仍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股民,都希望控股股东更有担当,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对该予以赔偿的投资者,予以足额赔偿。
对公司现有的中小股东,予以充分保护
北京盈科(上海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