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12月12日,多名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福能东方(300173)提问,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什么?福能东方回复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就立案调查事项进行说明。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调查结果的通知彼时,福能东方在立案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资料显示,福能东方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3C自动化生产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精密模切产品加工、IDC数据存储和运营服务。
二级市场上,福能东方近期股价表现异常抢眼公司股票9月23日收盘价为3.32元/股,随后一路攀升,11月20日盘中最高触及9.87元/股,最大区间涨幅为197.29%随后震荡下行至多条均线以下,截至12日收盘,报6.96元/股。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