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建艺集团(002789)5月14日、15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最新收报10.85元/股,总市值17.3亿元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5月15日晚间,建艺集团(002789)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同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3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1.83%
,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建艺集团2023年营收大增186.32%,净利下滑5142.03%。
因此,建艺集团年报遭监管问询5月10日,深交所向建艺集团下发2023年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建艺集团曾在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时提及“相关欠款具有收回可能性”,同时其在2023年第三季度时还公告称前三季度收回、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4037.13万元。
结果,2023年年报却显示,该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收回、转回898.54万元,与此前公告数据差异较大这一数据的变化,以及建艺集团对应收账款的处理,成为本次问询重点另外,截至报告期末,建艺集团还存在超12亿元短期借款、超5亿元长期借款,以及近6亿元非流动负债,同时公司货币资金为6.77亿元且近三年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
因此,问询函也要求建艺集团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等本资讯由AI根据公司公告生成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