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12月27日,维康药业今日收盘17.53元,上涨1.74%,最新市净率1.88消息面上,维康药业5月14日接待投资者网上提问等1家机构调研,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刘忠良,总经理孔晓霞,独立董事刘江峰,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保荐代表人包静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骨刺胶囊、枫蓼肠胃康分散片、益母草软胶囊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剂型包括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
最新一期业绩显示,2024年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亿元,同比-14.16%;净利润4409.75万元,同比-36.41%,销售毛利率47.39%。本文源自金融界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