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4月19日电 因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等,维康药业被责令改正并收警示函维康药业19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维康药业公告截图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2018年至2023年9月,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三、2017年至2023年9月,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基于上述公司存在的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该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卢卫芳、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公司官网介绍,维康药业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益母草分散片、骨刺胶囊、枫蓼肠胃康分散片、人参健脾片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剂型覆盖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
同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4月29日。()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