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普利制药)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嫌的违法事实如下:
经查明,2021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6,606,838.3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4%,对应营业成本128,588,402.85元,多计利润总额308,018,435.49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6,639,341.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8%,对应营业成本69,222,084.20元,多计利润总额387,417,257.5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同期,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77,997,346.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77,997,346.38元;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9,259,735.8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对应营业成本59,259,735.84元。
综上,普利制药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514,604,184.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对应营业成本206,585,749.23元,多计利润总额308,018,435.49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15,899,077.56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对应营业成本128,481,820.04元,多计利润总额387,417,257.5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普利制药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普利制药处罚1000万,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年7月8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值得注意的是,披露预处罚的同时,公司还表示,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具体的流程如下: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