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云内动力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云内动力在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这已经不是公司第一次信披违规了,投资者需谨慎因上述利空消息影响,云内动力自2025年1月13日开牌以来,公司股票大幅度下跌。

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回顾公司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得知,年初至第三季度末营业收入为41.52亿,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66%;股东净利润为3.24亿,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2.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2亿,相比上年增加14.32%;三季度末总资产为119.5亿,相比上年度末128.6亿,减少了7.11%;股东所有者利益为26.4亿,相比上年度末29.5亿,减少了10.61%

此前,在2024年4月15日云内动力及控股股东云内集团、公司相关责任人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云内动力存在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2022年、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因向金融机构融资形成的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会计核算不准确,部分关联方或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云内动力时任董事长杨波、总经理代云辉、宋国富、财务总监屠建国、董事会秘书翟建峰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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