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沪深北三所重要市场指数的样本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强制性披露进入倒计时,大家已经为2025年可持续发展进行准备,以迎接不久的可持续发展“大考”。
新年伊始,备受瞩目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再进一程。1月17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沪深北三所202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24年11月6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17日正式发布。
自2024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规范开始加速成型。上市公司如何把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变成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动力?这些规定又将如何影响企业的发展?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进行了梳理研究。
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已有据可依
2024年5月1日起,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实施《指引》。《指引》明确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并设置了21个议题。这些议题涉及3个板块:环境板块包含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等8个议题,社会板块包含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等9个议题,治理板块包含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等4个议题。
新华社报道指出,作为A股首个统一、标准、实用的ESG披露标准,该指引将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CSD报告)或《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
超450家A股上市公司被要求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新华社报道称,《指引》对我国上市公司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填补了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层面ESG信息披露标准的空白。随着《指引》落地,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将逐步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有望“量质齐升”,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吸引更多可持续投资资金进入A股,推动构建良好的发展生态。
2024年11月,三大交易所对《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1月17日正式发布。至此,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初步形成。
《指南》分《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文件。后续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三大交易所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指南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
变约束为动能,与国际接轨
《指引》对上证、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等重要市场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做出了强制要求。要求这些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监管层希望通过示范效应,带动上市公司乃至全市场企业主体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发展。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披露议题的判断遵循“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财务重要性”是指,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公司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重要性”是指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要求,披露主体应当从“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四个方面核心内容进行具体披露。
作为《指引》下的工作指导性文件,《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
中央财经大学绿金院杨晨辉分析认为,《指南》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时,如何通过重要性议题的识别与分析,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反映公司面临的ESG挑战与机遇。同时,《指南》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系统化分析框架,用以识别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议题,通过四个具体步骤协助上市公司评估不同议题的重要性,从而为公司在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提供有力支持。
杨晨辉表示,“《指南》中两个具体文件分别是针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通用要求规范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细分议题的指导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指南》的构成显见与IFRS ISSB(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起组建的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的S1和S2文件相一致,凸显了与国际标准的呼应以及更为广泛的实用性与参考性。”
可持续信息披露将深刻影响上市公司发展
本着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的目的,《指引》进行了循序渐进的过渡性安排。
按照《指引》规定,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和内部治理等工作安排;同时,鼓励上市公司提前适用本指引的规定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符合本指引的相关要求;此外还设置了过渡性引导,披露主体适用本指引的首个报告期,可以不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以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无法量化披露的原因,前期已定量披露相关指标的除外。
这样,既保证了上市公司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又设置了接入的过程,对有披露困难的企业作出人性化安排。同时,这样的制度安排既督促上市公司,重视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又必须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以应对这一变革。
中央财经大学绿金院施懿宸认为,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将逐渐增强可持续信息披露意识,将信息披露作为企业未来重要事项纳入战略管理计划。可持续信息披露数量增加、质量整体提升将有助于资本市场投资者及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做出重要决策,促进资金流向对环境及社会有利的公司及项目。
施懿宸同时建议,上市公司应当逐渐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意识和人员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数据处理规范程度和风险分析能力,将本指引的出台作为切实落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契机,不仅在披露层面满足监管要求,更能将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管理纳入企业治理结构和制度、管理层人员配置决策、财务决策流程等方面。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白华兵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