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中国已通过法律明确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并在近年来的执法中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打击力度。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刑事入罪
1. 《刑法》相关规定
财务造假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如未如实披露财务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他人利益。
–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第160条):通过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发行资格。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高管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
– 合同诈骗罪:部分案件中,财务造假被认定为合同诈骗(如虚构业绩骗取并购对价)。
例如,康得新公司因系统性财务造假,其董事长钟玉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
2. 新《证券法》与司法解释的强化
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零容忍”原则,要求从严从快从重打击财务造假,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
二、典型案例与判决结果
1. 康得新案
– 董事长钟玉因欺诈发行证券、骗购外汇等多项罪名被判15年有期徒刑。
– 财务总监王瑜被判13年,涉及虚增利润、挪用资金等。
2. 山东联创并购造假案
– 通过虚构业绩骗取上市公司并购,主犯孔刚被判无期徒刑,财务总监王耘被判11年。
3. 上海首例违规披露案
– 任某某作为高管,虚增收入占当期披露利润的81.35%,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并处罚金。
4. 模塑科技案
件进入刑事程序。
5. 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
– 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因虚增利润超3.7亿元,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批捕。
三、监管与执法趋势
1. “长牙带刺”的监管力度
– 2024年证监会查处财务造假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3件,600余人被追责。
– 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如航天动力)的造假行为实施高额罚款(1万元)及市场禁入措施(10年)。
2. “立体追责”机制
– 除刑事处罚外,还包括:
– 行政处罚:如恒大地产被罚超40亿元,审计机构被罚4.41亿元。
– 民事赔偿: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如航天动力案)。
– 信用惩戒:财务人员列入“黑名单”,限制职业资格与信贷。
3. 新旧法衔接从严处理
四、总结
中国已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追责范畴,且近年判例显示刑罚力度显著增强。典型案例中,高管刑期普遍在3年至无期徒刑之间,罚金高达数千万元,并伴随市场禁入、信用惩戒等综合措施。未来,随着《刑法修正案》与《证券法》的进一步衔接,刑事打击将更加精准,违法成本将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