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截至2025年4月15日9时25分,东方通开盘跌停,股价报11.99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下跌20.01%,总市值缩水至66.89亿元消息面上,东方通于2025年4月14日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若后续行政处罚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强制退市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通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分别为-3936.65万元、-6.73亿元;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4.32亿-5.37亿元,亏损虽同比收窄,但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仍高达3.5亿-8.15亿元。
此外,公司2022年曾因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被监管责令改正,审计机构也因审计程序执行问题被出具警示函风险提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财务真实性存疑可能引发股价剧烈波动,投资者需谨慎评估风险。本文源自金融界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