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专业办理股票索赔的“股盾网”律师团队消息:新纶科技股民索赔案取得重大进展,近日,股盾网律师团队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通知,股民起诉新纶科技(002341)获法院受理,近期将安排诉前联调,组织双方调解。
2020年6月12日,“股盾网”律师团队王虎律师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调解通知书》,深圳中院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相对诉讼而言,调解是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实现双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本院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或者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经审查,你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符合先行调解的条件,本院将安排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将及时为您转入审判程序。”
“股盾网”律师团队王虎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此次深圳法院的做法值得肯定,标志着新纶科技股民索赔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