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600777)股票索赔、维权登记-王虎律师-股民维权平台
(600777)新潮能源股票索赔专题
索赔背景:
2022年4月1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2022年 3月 18日,证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2001号。
暂定索赔条件:
2021年3月3日收盘时持有新潮能源(600777)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
王虎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索赔登记: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维权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网址:www.lawyerwh.com)“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填写相关股票损失情况,参加股票索赔维权征集,维护合法权益(索赔登记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投资者参加索赔的,需要到证券公司打印以下1-2项材料,并由证券公司盖章,然后以快递等方式向律师提交下列全部1-3项文件:
1、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对账单通常包含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通常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最高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之规定,对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法院要求审核身份信息,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王虎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委托流程:
一、网上登记索赔的具体个股名称代码、损失金额、购入时间段、股份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添加王律师微信号:13538024498,告知个股名称及损失情况;
三、投资者需到证券公司打印索赔材料并加盖证券公司印章,通过快递或邮寄交给律师,律师会根据案件进度安排办理后续事务。
律师费用:
我们代理此类案件采用风险收费或灵活协商的方式。风险收费指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待结案后在赔偿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案件的律师费用也可以采取其他灵活协商的方式。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征集登记网址:www.lawyerwh.com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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