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官网”证券诉讼团队、“股盾”品牌联合创始人王虎律师消息:4月25日,监管机构正式公布中公教育前期被立案调查初步结果,中公教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行政处罚400万,另公司相关责任人将分别被处以50-200万不等罚款。

监管机构查明,上市公司与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关联方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1,232,395,000元,其中2019年196,335,000元,2020年1,036,060,000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一期净资产的6.65%和30.19%;

中公教育股价自2021年2月已边续下跌近一年,股价从43元跌到现在4.46元,投资者损失惨重!曾经的职业教育培训龙头企业,带给投资者的伤痛也是无与伦比。

专业办理证券案件王虎律师介绍,2022年1月22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暂定2021年12月16日收盘时持有中公教育(002607)的投资者,可参与已启动投资者索赔登记,有类似情况的股民可关注。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再次提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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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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