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是目前关于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最重要的法条依据。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合众思壮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股盾网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
2、哪些虚假陈述违规事项投资者可以索赔?
根据司法解释,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四种。其中“不正当披露”是指,虽然行为违法违规,但由于一般不具备重大性,难以证明与投资者损失的因果关系等,实践中因不正当披露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还比较少。所以,目前因虚假陈述行为索赔的主要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三种。虚假记载简单来说就是虚构事实;误导性陈述就是在信息披露时作出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重大遗漏是在信息披露时没有将应披露的事项完全或部分予以披露。
在实践中,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于其他虚假陈述违规事项,比如隐瞒重大担保事项、隐瞒重大诉讼、没有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关联关系、隐瞒股权质押事项、不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大股东减持套现、发布忽悠式重组消息等,投资者也有权起诉索赔。
合众思壮股票索赔大概能赔多少,还要看案件的相关进展以及法院对违规违法事实的认定。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合众思壮股票索赔案,股盾网已公开发布合众思壮股票索赔登记入口。
合众思壮在业绩预告中披露不准确的行为已不止一次。
时间回到2018年。合众思壮在2018年三季报中,预计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5亿元至4.1亿元。2019年1月,公司将预期净利润下调至2.5亿元至3亿元。此后的业绩快报中,公司披露的当期净利润为2.4亿元,低于此前预估值。一个月后,合众思壮再次将2018年净利润下修至1.9亿元。
深交所于2019年6月向合众思壮下发了监管函。然而,深交所的监管函并未能让公司警醒,合众思壮2019年业绩预告再次出现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合众思壮近三年来曾多次被北京证监局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具体原因涉及内幕交易、担保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