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索赔•000413股票应该怎么索赔

东旭光电股票应该怎么索赔?炒股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东旭光电索赔的步骤是什么?目前正在办理东旭光电案,投资者可查询该网站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

炒股损失,若是因上市公司违规导致的,可以依法索赔。

东旭光电的方法:东旭光电登记入口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索赔的前置条件。
炒股亏损是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有因果关系。意思就是,在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的股票才可索赔。散户怎么索赔:找到律师团队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索赔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规定。如果读不懂,可以找律师。
例:中捷股份因虚假陈述,被股民索赔。中捷股份总共赔了1800多万元。

作为长期从事证券诉讼业务的律师团队,律师认为投资者通过法律程序挽回损失的机会比较大。

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过高,多数投资者对投资知识知之甚少,缺乏相匹配的风险意识,投机氛围浓厚,不能做到理性投资,正因如此,立案调查消息一出,尽管对于公司是否违法违规尚无定性,股价一般都会出现大幅下跌,甚至自此一蹶不振。下面是上述几只股票在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涨跌情况。

也正是之前很多虚假陈述案件,法院习惯以立案调查日作为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从股价的大幅波动上推测出该消息对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足以影响大多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认为符合揭露日的认定标准。

这里需要关注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1、虚假陈述实施日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简单说,上市公司对外撒谎,发布虚假信息公告那一天。

2、揭露日

顾名思义,就是谎言曝光的一天。这一天多办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但是如果立案调查通知书仅提及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完全涉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质内容,这一天并不算做是揭露日。证监会真正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或者上市公司造假被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曝光之日,就是公开揭露之日。

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确定何时为虚假陈述的披露日和揭露日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希望尽量缩短两个日期的期间,股民希望尽量延长两个日期的期间。 这经常是法院争议的焦点。

3、基准日

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一) 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就是从揭露日起股票日换手率累计达到100%之日,该日价格就是基准日价格。

(二) 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三) 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四) 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三、投资损失具体计算方式

基准日之后没有卖出继续持有、或是基准日之后卖出情况:

(买入平均价-基准价)X 可索赔股数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投资差额损失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东旭光电大概能赔多少,还要看案件的相关进展以及法院对违规违法事实的认定。目前正在办理东旭光电案,该网站已公开发布东旭光电登记入口。

8月23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官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最新消息:东旭光电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四个月,律师团队此前已将案件提交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诉讼案件处理程序,先由法院进行调解,联系原被告双方,询问各自的调解意愿和要求,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这也是目前法院处理案件的正常流程。因原告方坚持诉讼请求,被告方暂时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案,律师团队已要求法院案件终止调解,转入诉讼程序!

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注意,本案诉讼时效将要过期,符合下列条件,于2019年11月18日收盘时持有东旭光电(000413)股票的投资者,仍未登记并及时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诉讼时效过期前仍未办理的股民将失去获赔权。

此案的背景是东旭光电公司2019年年底手握183亿元资金却还不了30亿元的债务事件持续发酵,此后又因公司巨额对外担保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股价深跌投资者损失严重。东旭光电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此前已启动东旭光电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搜索“”可了解东旭光电详情并进行登记。暂定2019年11月18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

东旭光电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被监管机构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证券法》及2022年1月22日生效的最高法、证监会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及通知,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符合证券民事索赔法院立案条件。目前律师团队已就该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提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获赔法院的积极回应。

2019年11月19日,东旭光电(000413)公告称:“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和(品种二)”应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回售付息。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致使上述品种未能如期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公司债券违约规模合计30亿元,根据此前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东旭光电手握183亿元资金却还不了30亿元的债务。

2019年12月,公司未能按期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5月,深交所对东旭光电、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018、2019年间,子公司芜湖装备、石家庄装备和浙江旭恒违反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对外提供担保并未及时报告,为赫丹国际等8家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托贷款业务提供增信支持累计3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7%。 东旭光电未按规定对上述对外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为此,2020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监管函特别说明: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2020年9月,河北证监局对东旭光电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对东旭光电、公司实控人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8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东旭光电股民索赔的主要依所是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发生了变化,政府对上市公司及高管、大股东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7月14日,律师团队与负责调解本案的法院工作人员联系,被告知东旭光电方面目前仍在研究中,还没有具体的方案。律师团队认为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有合理的,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爆雷已经快三年,现在仍然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投资者是无法接受的。律师团队提出终止调解,转入立案程序,希望法院尽快审理结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22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起诉索赔不再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前提,但是诉讼时效起算点改为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被揭露之日起算,东旭光电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9日,仅剩四个月时间。经上级法院指定,本案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超过诉讼时效即便符合条件,投资者也会丧失胜诉权。律师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最后的机会。

东旭光电在液晶玻璃基板领域的科研水平和生产能力已居国内首位,并在全球处领先地位。该公司是一家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高科技企业,是我国半导体显示领域核心材料国产化的龙头企业。

2022年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至10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约8至10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包括高端装备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内的多个板块均出现了亏损收窄的趋势,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都有所上升,反映出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调控各项费用预算,实行精细化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预计亏损,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持续追加对光电显示材料相关产线和产品的研发投入,加上前期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的资产摊销,导致公司的固定成本较大,进而减少了公司的净利润;2)公司有息负债中含有部分尚未展期或续贷的银行贷款,公司仍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提有息负债相应的利息费用,该费用是构成2022年半年度持续亏损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业务受疫情影响及产线自身技术改造影响,本期产品销量及毛利率略有下滑,致使该业务板块对公司整体净利润的贡献度较低。

律师团队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法律是支持的。东旭光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投资者或可发起诉讼索赔,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此外,公布的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民索赔成功的案例,投资者可以进行参考。律师团队办理东旭光电案,不成功不收律师费,彻底减轻股民负担,投资者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律师费用问题,参与东旭光电省心省力。东旭光电股票如何索赔公开信息可供投资者参考。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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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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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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