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消息,股盾网已启动恒宝股份(002104)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暂定2022年9月2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搜索“股盾网”参与索赔,律师团队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恒宝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表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官方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恒宝股份涉违法违规案持续发酵,被立案调查后,股价连续下跌,有投资者反馈,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希望监管部门真正做到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公开信息显示,恒宝股份是一家集服务、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智能卡与电子标签制造企业,致力于为银行、通信、防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交通等提供数据安全及身份认证整套解决方案和物联网在相关应用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等服务。
公司经营业绩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一度非常良好。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从3.52亿元增长18.21亿元,累计增长4.17倍。对应的净利润从0.61亿元增长至3.71亿元,累计增长5.08倍。
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业绩不稳定,公司营收分别为13.53亿元、13.68亿元、16.90亿元、15.35亿元、10.52亿元。所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46亿元、1.63亿元、1.45亿元、1.87亿元、0.02亿元。其中,2020年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8.01%。也是这一年,恒宝股份扣非净亏损0.29亿元,也是其首次出现亏损。
2021年,恒宝股份扭亏,实现营业收入9.60亿元,同比降8.77%,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15亿元,同比增长2978.31%、151.53%。今年上半年,恒宝股份营收为4.25亿元,同比增长1%。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0.22亿元,同比增长137.56%、967.20%。公司的总股本近6.99亿元,报告期末股东人数12.67万户。
002104恒宝股份索赔动态: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根据上市公司恒宝股份公告的信息,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恒宝股份因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投资者或可参与索赔登记,有机会挽回部分投资损失。股盾网已发布索赔登记入口,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目前中国证监会刚刚对恒宝股份展开立案调查,还需等待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机构调查结束才能确定上市公司的违法事实。
【索赔条件】
凡是在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团队提示】
股盾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恒宝股份因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投资者或可参与索赔登记,有机会挽回部分投资损失。股盾网律师团队已发布索赔登记入口,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股盾网诉讼团队,股盾网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股盾网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律师团队的相关动态(股盾网首页 – 索赔进展 – 登录)查看。
【索赔基础材料】
股盾网诉讼律师团队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报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诉讼团队办理索赔事宜,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详见“股盾网公开征集向上市公司索赔公告”。 律师团队已发布索赔登记入口,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股盾网团队承诺】
股盾网律师团队将秉承公益普法为目的,维护证券市场规范化为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律师团队提示您: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股盾网律师团队帮您维权。律师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垫资索赔,唯有股盾网!”您给我信任,我帮您索赔!
【股盾网诉讼律师团队】
有意索赔的投资者请与律师团队联系,律师团队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律师团队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股盾网承担。
今年4月29日,恒宝股份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5月1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恒宝股份发出《监管函》。
经查,恒宝股份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102%股权。2021年2月26日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恒宝股份存在纠纷,导致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直至2021年4月1日,恒宝股份才发布《关于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子公司失控事项,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
江苏证监局表示,恒宝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股盾网律师团队提示投资者注意,依据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对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法律是支持的。
证监会2021年7月开始施行的《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发生了变化,政府对上市公司及高管、大股东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律师团队认为恒宝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发起诉讼索赔,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