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新潮能源(60077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3号】,2021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74号】,2021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1号】,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警告、罚款等处罚决定并进行了事先告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
1.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600777),且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潮能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在2022年4月1日收盘之前买入新潮能源(600777),且在2022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新潮能源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索赔。
公司2022年8月30日公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显示,公司本期报告营业收入约42.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6.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0.64 %。
目前,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正式对上市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因此,投资者可以据此正式提起民事诉讼,向上市公司主张自己的相关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