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王姓股民针对金正大(002470)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亏损26111.04元(-45.46%)买入时间04月29日131952买入1300股买入价10.68元/股04月29日144708买入4100股买入价10.62元/股合计买入5400股。卖出时间05月13日132900卖出5400股卖出价5.81元/股。”目前该维权已被维权平台律师接受,股盾网(www.lawyerwh.com)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维权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维权征集。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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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大难不死,还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有时候,耳朵比眼睛还重要,很多东西用耳朵听比用眼睛看好,一个人可以假装开心,但声音就装不了,仔细一听就知道了。出自电影《春光乍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