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上市公司造假股民怎么索赔?
股市索赔可行吗?很多股民不懂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自己亏损也是认为自己选股不当而已。
殊不知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有法定的如实、准确、及时披露上市公司经验有关的所有信息的义务。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影响到投资人投资决策。如果上市公司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财报等事项作出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错误投资决定而损失,投资者是可以向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律所等机构)进行索赔的。
在美国不仅仅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损失可以索赔,甚至投资人因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没有卖上高价,没有损失也可以索赔。
但是在我国主要是说上市公司财报等造假向市场释放利好信息,等虚假财报给媒体、证监会扒出来后,股价大跌,导致股民受损,此时股民有可能符合索赔条件进行索赔。
二、哪些股民符合索赔条件呢?
股票可以赔偿多少?这里需要关注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1、虚假陈述实施日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简单说,上市公司对外撒谎,发布虚假信息公告那一天。
2、揭露日
顾名思义,就是谎言曝光的一天。这一天多办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但是如果立案调查通知书仅提及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完全涉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质内容,这一天并不算做是揭露日。证监会真正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或者上市公司造假被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曝光之日,就是公开揭露之日。
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确定何时为虚假陈述的披露日和揭露日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希望尽量缩短两个日期的期间,股民希望尽量延长两个日期的期间。 这经常是法院争议的焦点。
3、基准日
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一) 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就是从揭露日起股票日换手率累计达到100%之日,该日价格就是基准日价格。
(二) 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三) 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四) 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三、投资损失具体计算方式
基准日之后没有卖出继续持有、或是基准日之后卖出情况:
(买入平均价-基准价)X 可索赔股数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投资差额损失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股票维权能赔多少,与上面的细节认定密切相关,但是最终还是要依靠法院判决来最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