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中潜股份(300526)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前一天,中潜股份公告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与实际控制人仰智慧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仰智慧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提取借款。
违规事实:
1.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潜股份子公司北海中潜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上海天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团体意外险产品。上海天放支付保费后,泰康在线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向北海中潜支付保费的92%,北海中潜就此确认对泰康在线的主营业务收入37,287,122.50元;北海中潜以向上海天放采购网络推广服务的名义向上海天放支付11,542,807.38元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北海中潜对泰康在线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上海天放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北海中潜虚增业绩导致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中潜股份与惠州雅妍、中天装备构成关联关系。2019年,中天装备与中潜股份发生以下业务往来:一是中天装备委托中潜股份代加工军工订单,支付货物采购金额16,231,887.17元;二是中天装备向中潜股份承租厂房,支付租赁费(含水电)合计136,080元;三是中天装备受中潜股份委托进行装备检测及向其销售少量物资,收取1,140,006元。
3.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1)关于“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的描述,构成误导性陈述。(2)关于“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主要原因”的回复,构成误导性陈述。
行政处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凡在2017年4月28日(含)至2020年10月19日(含)期间买入股票,且在2020年10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特别提示: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